《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2022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眉山市成功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各相关单位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专题交流、专家评审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眉山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时期眉山无废城市建设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划。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编制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总则目标与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建设范围及时限三个方面做了阐述。

第二部分为目标与指标,从总体目标、建设目标与指标体系三个方面做了详细分析。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从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公众参与、体系建设七个方面做了明确要求。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考核监督加大资金支持、做好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做了细化。

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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