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威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为落实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设﹝2022﹞3号)要求。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提高。
二、起草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设﹝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设计变更基本原则
一是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设计标准;二是设计变更不得违反或降低政策执行要求,不得先施工后变更;三是开发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原则上不得进行影响商品房面积、使用功能、使用性质等方面的设计变更;四是涉及规划等部门审批内容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二)完善了重大设计变更内容
一是把涉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小区等相关政策执行要求,以及涉及消防相关内容的变更纳入重大变更;二是对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专业重大变更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明确了变更流程和有关要求
一是要求所有的设计变更均应上传数字化审图系统,图审机构判断属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对重大变更按流程审查;二是明确了设计变更文件命名规则;三是明确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管应以图审系统中图纸和设计变更为依据。
四、其他
(一)建设单位发起变更申请,涉及部门审批内容的,应同时上传原审批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准文件。
(二)勘察、设计单位上传变更文件,变更文件应按“变更单号+变更楼栋号(总平或地下室)+专业+原图编号(或新增)+变更内容”方式命名。
(三)建设单位确认变更内容准确无误后,提交变更文件。
(四)审图机构受理并审查。属于一般变更的,选择一般变更后即完成变更流程;属于重大变更的,选择重大变更进行要件审查和技术审查。变更内容同时包含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的,按重大变更执行。
(五)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涉及消防内容的,审图机构技术审查后,应由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出具意见。
(六)重大变更审查合格后,审图机构在线上出具《威海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重大变更审查合格书》。一般变更审查合格后,审图机构在线上对图纸电子签章。
五、政策解读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科 刘思思 联系电话:5231715
威住建通字【2023】4号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威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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