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预案》适用于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更是要求“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2021年11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对我省自然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等进行了明确并作出制度性安排。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级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我区现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下实际,修订并发布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十分紧迫且非常必要。
二、制定依据
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特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9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和附件。
(一)总则。阐明预案编制目的及依据,明确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职责定位。
(三)灾害救助准备。有关部门通报灾害预警信息后,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后,视情采取的救助准备措施。
(四)信息报告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报告、发布的原则和有关要求。
(五)应急响应。明确灾害救助响应分级标准、启动响应指标及程序等。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阶段主要措施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七)保障措施。明确做好灾后救助工作的资金、物资、通信、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
(八)附则。部分术语解释,明确救助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
(九)附件。梳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流程及响应启动条件等内容。
四、主要特点
一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等内容。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明确了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三是调整了启动响应审批权限,一、二、三、四级响应分别由区减灾委主任、副主任、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决定启动。四是明确了响应启动标准。启动条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生活救助人口”和“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指标,结合我区2020年“8·18”特大洪涝灾害和“8·29”强降雨过程灾情相关指标,设置符合我区的响应启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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