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张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3年张店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高质高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区督查工作中心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形成《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依据各部门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责,区督查工作中心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在此期间,多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报送区政府有关领导审核。
三、主要内容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共明确126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主要预期指标方面,共确定7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外贸进出口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等7项指标。
在政府工作重点任务方面,共确定119项工作任务。其中,在“聚焦聚力稳住向好态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分解工作任务22项;在“聚焦聚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巩固放大产业发展优势”方面,分解工作任务16项;在“聚焦聚力推进创新改革,着力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方面,分解工作任务19项;在“聚焦聚力提升开放水平,努力塑强领先发展优势”方面,分解工作任务11项;在“聚焦聚力增强主城首位度,建管并举提升城市品质”方面,分解工作任务19项;在“聚焦聚力提升民生品质,推动共同富裕走在前列”方面,分解工作任务3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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