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系列决策部署,2022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11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川发改赈〔2022〕642号)。遵照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相关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立足巴中工作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19日向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4个市级部门,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6条,其中采纳4条、未采纳2条。
三、合法性审查情况
合法性审查: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未提出修改意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5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力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项目建设涉及各方共同推进,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第二部分实施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建设领域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市级方案围绕七大建设领域,根据巴中工作实际,认真完善和明确了适宜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对象和范围。第三部分责任清单。根据国家、省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参照省级责任分工,落实了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即: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明确相关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市级行业部门指导县(区)分领域形成县级实施以工代赈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市级项目清单,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群众务工组织和技能培训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项目施工单位等负责群众务工的日常管理、报酬发放、综合评价等。第四部分政策要求。主要是项目前期工作要明确以工代赈要求,即业主单位在开展前期工作时,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复相关前期要件时,都要以适当形式体现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环节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即业主单位要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日常管理,保障务工群众合法权益;监管要实现全过程全领域全覆盖,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业主单位等,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的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等情况加强监管和检查。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统筹协调、资金保障、评价激励、宣传总结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