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组团培育省域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立法保障,促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南充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经征集意见、立法协调,制定《南充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二、工作任务
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共确定项目3件,其中制定类项目1件,调研论证类项目2件。
(一)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制定《南充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二)围绕南充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快推进《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调研论证。
(三)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南充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南充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调研论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推进南充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确保质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在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审查论证等过程中,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系统性。要深入推进民主立法,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注重倾听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执法一线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三)强化落实。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贯彻执行。起草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确保立法质量。对于调研论证项目,责任部门要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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