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解读《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

为抓好《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宣传落实,方便农村实用人才了解政策,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忠伟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办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我市是农业大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市必须要有坚强有力的农村人才队伍做保障。通过不断完善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制度,我市挖掘培育打造了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和知名“土专家”“田秀才”,带动培育了一大批优秀农村人才,有力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这次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选拔人数,拓宽了选拔范围,优化了选拔程序,支持力度强、覆盖领域广,市农业农村局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严格选拔管理措施,着力提升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激发他们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17条,主要包括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与政策扶持以及服务管理等内容。

(一)关于市乡村之星选拔范围。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1、高素质农民。包括在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及农机化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人才。

2、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3、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二)关于市乡村之星选拔方式。市乡村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关于市乡村之星扶持政策。市乡村之星在4年支持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市乡村之星被评为齐鲁乡村之星的,或因违法违纪等被取消称号的,不再享受市乡村之星待遇。在选拔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选拔产生的市乡村之星实行轮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市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三、认真贯彻落实好《办法》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培育、服务工作。一是要加大人选挖掘的深度广度,确保人选质量和代表性,真正让示范带动成效显著、社会认可度较高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全方位参与进来、脱颖而出;二是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对市乡村之星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发展需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有效激发头雁领航带动作用;三是做好人才储备,组织对优秀发展对象提前进行培育,形成梯次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四是坚持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年度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对发挥作用好、带动能力强的及时向上级推荐,让市乡村之星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关爱。五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市乡村之星先进事迹,为农村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六是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市乡村之星生产经营、专业技能水平,切实增强示范引领带动能力,构建“一人带动一群、一个带动一片”的农村人才遍地开花良好局面。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