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工程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后经过市委深改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全市第二批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和项目建设效率革命工作部署,我市制定试点方案。《方案》针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其各类前置审批事项(材料)多、流程繁、耗时长、成本高,严重影响项目实施效率、浪费行政资源”等突出问题,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从制度上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实现极速审批。
问:《方案》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方案》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定标准。建立形成“政府靠前服务+企业自主承诺”的投资项目服务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准入承诺标准,分行业研究提出各审批事项承诺内容和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企业作承诺。对符合标准的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后续工作。三是部门重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照企业承诺、政府制定的标准并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对项目推进过程进行监管,推进项目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四是信用有奖惩。企业和相关部门对照承诺和标准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投入使用,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不得交付。依托信用中国(四川达州)等网站,依法依规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
问:《方案》试点的项目范围有那些?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和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带方案出让土地和小型标准化工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等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方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国家安全事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敏感区、洪患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风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项目除外。
问:《方案》提出有哪些改革亮点?
答:《方案》分类梳理出项目审批清单和承诺审批清单和30条优化措施。各审批职能部门针对可采取告知承诺的事项,制定信用承诺文本,明确承诺具体标准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方案》明确了项目试点实施范围,提出试点承诺即开工、方案审查实行备案制、精简施工许可前置、共享区域评估结果、调整施工许可范畴、简化环评手续、优化人防办理、优化监理服务、简易验收等30条优化措施,形成了项目审批清单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从制度上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将有效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按照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测算,在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48个基础上,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审批事项压缩至17个,压缩占比达66%,带方案出让土地和小型标准化工程审批事项压缩至33个,压缩占比3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压缩至13个,压缩占比达73%,达州市小型低风险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可控制在20个工作日左右,极大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问:如何做好《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
答:一是健全推进机制。成立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的督促指导。二是督促各地抓好贯彻执行。督促行业内项目“承诺制”改革落实工作,强化行业系统内业务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地改革工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抄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加强对本方案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宣传推广,全方位提升政府部门审批人员业务水平;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企业熟悉、知晓、用好相关政策。四是总结改革经验。及时总结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推广好的做法,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解读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张伟永
联系电话:0818—252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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