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规范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平度市2019年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结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内容,我单位牵头对《平度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平政办字〔2015〕26号)进行了修编。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有序、高效地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持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对有关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根据机构改革各单位职责变化的实际,对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对机构的名称进行了更新。新增加了平度供电公司,对市应急局、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进行了丰富完善。
(二)对编制依据部分作了补充完善。据法律法规等的变化情况,增加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制定依据。
(三)对报告时限进行了调整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电话报送时间由30分钟内改为15分钟内,书面报告上报时间由1小时内改为40分钟内。
政策执行(解释)科室: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8435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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