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树立法治理念,确保论证审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涉及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工作协调成本高、推进难度大。市委编办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深入研究上级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的文件精神,全流程梳理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中所涉及的工作和部门,严格从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三定”中查找依据,并会同司法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分析,确保职责界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是下足调研功夫,力求权责明晰。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基层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摸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职责履行情况。按照“职责明确、管护专业、注重实效”的原则,厘清监管权责,配合相关部门起草相关方案,以文件形式固化工作主体,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推进,建设、农业、水利和发改、财政、乡镇政府各司其职的监管体系,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我市农村面貌改善行动专项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助推治理监管提质增效。
三是做好并联文章,助推优化协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增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意识,形成有牵头、有参与、有跟踪和监管的责任体系。围绕“美乡优城”发展目标,深化流程再造,对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和分解,确保任务明确、落实到位,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与乡镇、村(社区)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市坚持以“千村示范工程”为抓手,已累计完成760个农村(社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达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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