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杨月涵)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国家网信办: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性负责
下一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服务前需申报安全评估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23:17:56
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有坚实条件和支撑 我国经济动能向新结构向优
“十五五”时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抓手——解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31省份AI产业版图浮现 梯度发展格局凸显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