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一、《预案》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依据《青岛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城阳区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预案》起草完成后,现按照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青城政办发【2014】1号) 规定和程序进行报批。由于本次预案修订只增加气象发布暴雨、台风预警等情况下启动应急响应条款,不涉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责问题,故本次修订不需要征求各单位意见。
二、《预案》修订的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省、市预案修订和我区实际,对《城阳区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三、《预案》修订的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阳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案》修订的主要方面
增加气象发布暴雨、台风预警等情况下启动应急响应条款。
六、《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风险概况;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一办九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从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转移安置、救灾救助、检查、技术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明确气象、水文、海洋、工程、洪涝、旱情、危房的监测分工,明确预警发布的条件;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防汛、抗旱响应级别、启动、变更和终止条件,启动响应后采取的行动;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主要明确通信、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人员转移、供电、能源、交通运输、医疗、治安、资金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后期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做好灾后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主要做好预案的编制、宣传、培训与演练工作。
第九部分——附则。普及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名词术语和预案更新、实施时间。
文件咨询联系科室: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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