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促进民企科技创,1%土地出让金拟用于科创平台等

民营经济发源地温州将为民企科技创新立法——《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在市政府官网征求意见,力求解决民企创新内源性动力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先行地,民营企业数量占当地企业的99.5%,对GDP的贡献超过80%,科创成果贡献率达84%,但民营科技企业规模不大,领军型企业缺乏。《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健全科技大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全链条阶梯式培育路径,将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动态管理和培育扶持工作机制,逐年提高科技型企业在民营企业中的占比。

为解决创新内源性动力不足,《条例(征求意见稿)》支持民企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组建技术创新联盟等开展技术攻坚。对民企从事科研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外汇办理等方面重点支持。全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5%,财政科技资金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不低于6%。每年土地出让金的1%用于大科学装置、重大科创平台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民企开发科技型民企信贷产品,设立科技银行,建立服务激励考核体系。鼓励科技型民企通过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到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微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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