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决了企业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难题。《通知》规定了企业自有产权气瓶总数和单类气瓶数量,有利于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经营企业灵活调整经营方向,适应市场变化趋势,减轻企业经营成本。
2.增加了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经营企业迁建的相关内容。原《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59号)文件中,只对储配站改扩建做了要求,没有考虑到迁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部分企业有迁建需求,将其纳入《管理通知》。
3.完善了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实行许可经营,对充装要求、经营范围以及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修订后内容与《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燃气服务导则》等法规文件保持一致,确保液化石汽油和二甲醚经营企业规范、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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