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动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
(二)支持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维护合法权益,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优化融资环境,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以及落实有关政策等。
每年重点支持方向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年度预算情况,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中小微专项资金通过公开申报、单项安排、政府采购等形式遴选项目,采用事前补助、事后奖励、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和标准在各项目申报通知等文件中明确。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