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狠抓“四个充分”保障农村面貌改善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离不开财政的支撑和保障。3月23日,记者从隆昌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在“四个充分”上狠下功夫,助力全市农村面貌改善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发挥上级专项资金投入农村面貌改善的优先性。整合财政资金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有效路径,隆昌市财政局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以农村面貌改善工作为平台,跨部门、跨领域统筹整合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在符合上级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优先用于改善农村面貌。

充分保持本级财政投入农村面貌改善的连续性。结合关于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占比不断增加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等途径,保持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并在年初预算时将部分专项切块资金用于农村面貌改善。

充分激发金融产品服务农村面貌改善的主动性。为解决农村面貌改善工作财政资金投入有限的问题,隆昌市财政局积极配合金融服务中心、发改、农业信贷担保、农业发展银行等,共同研究金融产品支持与农村面貌改善有着紧密联系的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搭建金融产品服务农村面貌改善的“桥梁”。

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面貌改善的积极性。通过召开部门协调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面貌改善工作。选择部分积极性高的农户率先改厨、改厕、改电、改气,提高他们的认可度,提升相关企业共同参与农村面貌改善的热情。同时,研究建立了财政适当奖补,农户主动自筹,通信、电力、燃气、供水等企业参与建设和共同投入的机制,杜绝了财政资金“全兜底”现象。(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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