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破产新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海南

  出台破产新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赖书闻 通讯员崔善红)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破产新规,就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制定了24条具体措施,帮助有重整价值的企业脱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

  新规《关于进一步合作优化办理破产案件中涉金融业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重整识别机制”,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债权清理过程中,发现有重整价值的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积极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或其具有持续营运价值的主营业务整体出售。《意见》对打击逃废债事宜作出了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应当督促管理人尽职审查,并协助、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打击逃废债行为。通过实行司法失信人名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逃废债黑名单联动制裁机制,有效遏制逃废债行为。

  据悉,此次出台破产新规,旨在对标营商环境办理破产的评价指标,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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