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彭强 北京报道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
国家能源局表示,“十四五”时期,要统筹推进油气供应安全和绿色发展,在稳油增气、提升油气资源供给能力的基础上,加快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势在必行。要加强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能源和低碳负碳产业发展,持续提升油气净贡献率和综合能源保障供应能力。
特别是中国老油区已经逐渐步入开发后期,面临着油气资源接替不足、稳产难度大、生产成本高等难题。需要依托油区及周边资源,以油气产业为基础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开发利用,推动传统油气生产向综合能源开发利用和新材料制造基地转型发展,形成油气上游领域与新能源新产业融合、多能互补的发展新格局,持续推动能源生产供应结构转型升级。
国家能源局在《方案》中列出了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实现方法以及保障措施。
《方案》表示,要坚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大规模发展,实施陆上、海上清洁替代行动;推动油气开发企业提高油气商品供应量、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国家能源局提出,要坚持陆上与海上并举、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等,统筹油气增产与新能源开发、新能源消纳与储能、风光发电与气电调峰的关系等。到2025年,实现累计清洁替代增加天然气商品供应量约45亿立方米,通过加大增压开采等措施,累计增产天然气约30亿立方米;通过低成本绿电支撑减氧空气驱、二氧化碳驱、稠油热采电加热辅助等三次采油方式累计增产原油200万吨以上。
要加快开发利用地热、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努力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积极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自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逐步实现产业融合发展。
在陆上资源方面,《方案》提出要重点推进大庆、长庆、胜利、塔里木、新疆、华北等油田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并充分合理利用荒山丘陵、沿海滩涂等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在新疆、青海、甘肃等油气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油气和太阳能同步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
考虑到海上油气田开发和后续滚动上产涉及航空、运输、管道建设规划布局,周边区域新能源建设优先由油气开发企业统筹推进实施,逐步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还要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存储消纳能力,并积极推进绿色油气田示范建设。
国家能源局在《方案》中表示,将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提高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项目备案效率,加大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技术创新攻关力度,以及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产能配套项目等措施,来保障该方案的实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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