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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政策】计量比对,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者指定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
标准以及标准物质所复现的量值之间进行比较的过程。
所谓比对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验室,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测量同一个性能稳定的传递标准,通过分析测量结果的量值,确定量值的一致程度,确定该实验室的测量结果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从而判断该实验室量值传递的准确性的活动。
当前,对于国内量值溯源中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各计量标准之间,没有量值的横向比较,致使计量员无法判定其测量结果是否一致。此外,我国还存在同一单位量的基准和副基准不在同一保存单位的情况,而这些基准和副基准都在进行量传,这很容易造成同一量值在国内有两条量传链的现象,最后导致量值不统一,因此,开展计量比对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
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计量比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6月1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7号公布的《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确保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加强计量比对监督管理,根据计量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计量比对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计量比对包括:(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基准证书或者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计量基准或者计量标准或者标准物质量值的比对(以下简称国家计量比对);(二)经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标准量值的比对(以下简称地方计量比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证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性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的原则,实施计量比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及主导实验室,经专家研究论证后,确定国家计量比对及主导实验室。
已取得国家计量比对所涉及的计量基准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者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计量比对。能够提供正当理由且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书面同意的除外。(点击资料下载原文件)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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