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启动工业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
单个基建项目补助最高1000万元
3月20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做好2023年工业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明确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工业标准厂房补助项目、软环境补助项目、支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支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5类项目和基地予以支持,加快全市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形成新集聚效应和新增长动力,促进全市园区高质量发展。
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申报方面,全市16个以工业和信息化为主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七通一平”(供电通、供水通、燃气通、排水通、道路通、排污通、通信通,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项目均可申报。支持标准按不超过2022年度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入库数)的3%给予补助,单个园区年度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工业标准厂房补助项目申报方面,全市16个以工业和信息化为主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采取“订单式”统规统建,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两层及以上的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项目均可申报。支持标准按实际用于产业发展的厂房面积(不含自建自用部分)给予不高于100元/平方米补助。
在软环境补助项目申报方面,全市16个以工业和信息化为主的产业园区管委会或平台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用于园区智慧化管理、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等工作,且正常运转的园区智慧化平台项目均可申报。支持标准按单个园区年度不高于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在支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申报方面,经市级同意,推荐参加2022年国家或省组织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园区均可申报。在支持标准方面,对集群竞赛申报(竞标)单位,按参加国家级竞赛不高于200万元、省级竞赛不高于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创建入列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结合市级资金盘子和上级下达扶持资金统筹予以配套支持。
在支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方面,2022年度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或在年度发展质量评价中被认定为国家、省四星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园区均可申报。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或在年度发展质量评价中认定为国家、省四星级(含)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通知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线上登录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未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线下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原始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14日前完成网络审核和现场核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对重复申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除外),在建设期内停建、缓建的项目,已安排过市级其他贴息或补助资金的项目,已扶持过的项目拆分成的子项目,不予支持。(记者 杨敏)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