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张江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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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文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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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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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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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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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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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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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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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01-议案3.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派锂(厦门)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对议案3.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派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议案3.02-议案3.04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冯成亮、王霏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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