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化肥淡季储备制度2004年,四川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省级化肥储备制度。2007年,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建立市级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市政府办印发《达州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2012年、20173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0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需根据《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最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二、出台意义

  《管理办法》是规范完善达州市化肥淡季储备工作的重要文件,按照《管理办法》做好达州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工作,对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稳定农资市场价格、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30

  第一章总则共5条,包括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及运作原则有关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由供销、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化肥淡季储备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第二章共4包括储备规模时间、承储责任期等内容。明确化肥淡季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为3年,年度储备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3月。

  第三章共4明确承储企业须具备基本条件及选定,规定承储企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第四章共6明确储备任务履行及考核;规定承储企业的考核指标未完成承储任务的处理方式和重新确定承储企业的方式。

  第五章共3包括储备资金筹集、贴息计算办法、贴息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内容明确由财政部门对承储企业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承储货值、承储时间、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计算确定。

  第六章共7明确储备监督管理,明确建立化肥储备月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

  第七章附则共1条,明确生效时间及有效期,20234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及有效期。


  解读机构:市供销社

  解读人:陈俊汝

  联系电话:0818—532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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