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应急局局长白俊胜解读关于商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126004324491P/2022-12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商河县应急局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11-24

一、政策背景

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改变,《商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政发〔2016〕9号自2016年发布,上位《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22年6月发布,2016年发布的原预案已与上位预案无法衔接,不适应当前我县应急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十三条、《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十六条、《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附则、《商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商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对预案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地改进和完善,优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简化响应分级机制,由四级响应修改为更加实用、可操作性强的二级响应(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提高应急响应灵敏度,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规范和指导全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由县政府制定印发并公布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解读单位:商河县应急局

解读电话:8487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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