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26004324491P/2022-120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商河县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领导干部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一、政策背景
2019年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改变,《商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政发〔2016〕9号自2016年发布,上位《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22年6月发布,2016年发布的原预案已与上位预案无法衔接,不适应当前我县应急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十三条、《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十六条、《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附则、《商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商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对预案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地改进和完善,优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简化响应分级机制,由四级响应修改为更加实用、可操作性强的二级响应(基本响应和扩大响应),提高应急响应灵敏度,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规范和指导全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由县政府制定印发并公布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解读单位:商河县应急局
解读电话:8487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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