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16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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