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健全重庆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科学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各部门职责,编制了本预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有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区级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的组成。

第三部分为监测与预警,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分级、预警条件、预警发布、预警调整和解除作出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细化了各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职责。

第五部分为信息公开,明确应急响应报告和通报要求、新闻发布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后1天内将相关信息报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视情况向周边区县通报有关情况。

第六部分为总结评估,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调查、分析、评估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信息联络保障、其他保障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八部分为监督问责,明确加强智能化监管手段和严肃查处措施不落实等行为。

第九部分为附则,对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预警与响应

(一)预警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续2天及以上,且预测有短时重度污染,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细颗粒物日浓度>150微克/立方米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续3天及以上且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65微克/立方米持续1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响应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3)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六、执行时限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指导各镇街、有关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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