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志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批准《关于申请使用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申请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800,0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1,20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46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35,000万元、信用证开证额度30,000万元、保函额度5,000万元、供应链融资额度70,000万元。以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可循环、调剂使用。
为提高资金业务办理效率,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授权事项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策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开证、保理、保函及供应链融资等经营性融资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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