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石化”、“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化工销售”、“乙方”)签订完成的《产品氢气供销(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内容,广东石化保证全厂氢气平衡的情况下,拟将其石油焦制氢部产出的部分产品氢气通过华南化工销售对外有偿销售供应给公司。公司愿意接收广东石化产品氢气。本着合作双赢、积极支持的原则,在保证广东石化装置平稳运行前提下,广东石化按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公司供应产品氢气作为原料。
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甲方:“广东石化”,位于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其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年乙烯项目,将于2022年底建成投产。
乙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总部位于广州。负责中国石油化工产品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四省(区)的市场营销业务。主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原料、有机化工产品和无机化工产品共五个大类石油化工产品。
丙方:“凯美特”,公司总部位于湖南岳阳,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废气、尾气回收。拟在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投资新建30万吨/年双氧水项目,需利用广东石化产品氢气作为原料。
甲方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于2022年底全面建成投产。保证全厂氢气平衡的情况下,甲方拟将其石油焦制氢部产出的部分产品氢气通过乙方对外有偿销售供应给丙方。丙方愿意接收甲方产品氢气。本着合作双赢、积极支持的原则,在保证甲方装置平稳运行前提下,甲方按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向丙方供应产品氢气作为原料。
经过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并签订本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作为三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
(二)项目合作模式
1、甲方拟将炼化一体化项目产品氢气通过乙方有偿销售,提供给丙方处理。
2、丙方自筹资金投资建设30万吨/年双氧水项目,氢气需求量约6000吨/年。
(三)物料供应保证
甲方提供的产品氢气,确保其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质量能满足丙方生产需求。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