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电热环境违法被罚32万元

上海能源(SH600508,股价15.17元,市值109.64亿元)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32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3年2月9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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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为徐环罚决字〔2022〕02-11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2年9月1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发现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存在雨污混排现象。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自2号冷却塔下部池中的收集的工业废水,采用50米左右长度的明渠方式再通过约200米地下管道送至雨污收集池,同时混床工业废水通过地下雨污管道也排入雨污收集池,该雨污收集池贮存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下雨时的雨水,未进行雨污分流。现场调阅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化学预处理值班记录》,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11日、2021年7月28日和2022年6月23日均开启雨水泵从雨污收集池向顺堤河排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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