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乐府发〔2023〕2号)精神,结合沙湾实际,现就我区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特发布此通知。
二、本次经济普查有什么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四、本次经济普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五、如何做好本次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乐山市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设立乐山市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基本单位清查工作。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提升普查工作队伍业务素质,保持队伍稳定。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配齐普查物资和数据处理设备,按时足额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创新普查方式。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普查中的应用,建立税务、电力、市场监管、金融、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实现部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
(二)确保数据质量。区委目标绩效办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
(三)做好成果应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