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委编办落实“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中央编办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后,内江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重谋划严要求,提升报告质量。在认真梳理总结往年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向谁报、该谁报、报什么、何时报、怎么报”五个关键点,紧扣《实施办法》明确报送的八项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指导,答疑解惑和审核把关,以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报告整体质量,确保客观真实反映部门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抓整改推经验,强化管理水平。各县(市、区)委编办、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共报送重要事项报告79份,其中,县(市、区)5份、人大政协机关各1份、党群系统30份、政府部门42份。市委编办认真审核报告,梳理出5类31个问题涉及25个部门,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反馈整改建议。对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金融工作局总结的“岗编分离”“数清、账明、实效”等经验做法,积极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保障作用,切实为市委、市委编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抓督查严执纪,维护制度权威。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市委编办对部门存在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报告内容不完整”“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今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步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专项督查和常规检查相融合,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多措并举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全力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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