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岳增波解读《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

 2023119日,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枣政办发〔2023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疫情对于消费的制约性影响正在逐步退,线下线上商贸、文旅、服务等消费场景加快恢复,中央、省陆续出台系列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为紧紧抓住这一有力时机,大力营造促销费、稳增长的浓厚氛围,坚持“造势”与“抓实”相结合,打出有效的政策“组合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决策依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参照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文旅厅等部门印发的《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号)、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等文件,结合外地市相关政策和经验做法,形成本《政策措施》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岁末年初消费旺季,充分挖掘本地消费潜力,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全年消费增长,结合枣庄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了《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围绕扩大商贸消费、提振文旅体育消费、提升服务业消费3个方面出台13项措施,旨在拓展消费空间、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供给,以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推动消费市场快速复苏回暖,坚决打赢“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的收官之战。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一是扩大商贸消费。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200万元。举办“枣庄汽车嘉年华”“双十镇好物巡展”“直播电商节”“辣子鸡美食文化节”等10场促消费活动。积极招大引强,瞄准国内知名零售及平台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支柱性零售和平台企业。对满足条件的新增限上批零企业、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圈)、批发市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以及引进市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给予奖励。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商圈、省级示范步行街、省级老字号集聚区。支持主要商圈、商业街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利用连锁门店、物流仓储设施、前置仓等,开展商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筛选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电商平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二是提振文旅体育消费。上半年集中推出20场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促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121日起至331日,全市国有A级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落实“畅游齐鲁 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要求,深挖省内游和跨省游市场潜力。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激发文化消费。打造“山东手造 匠心枣庄”品牌,塑造沉淀深厚、特色鲜明的非遗原创标识和国潮品牌;实施“文艺攀登计划”,支持大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提升枣庄文艺创作整体水平。推进“好客服务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培育文旅企业服务品牌;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不断提升游客在枣旅游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引客入鲁”计划,组织参加在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开展的文旅营销推广活动;对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文创)街区等文旅康养品牌创建进行专项奖励;促进乡村旅游回暖,鼓励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级和省级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以及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平台,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积极在旅游景区举办精品体育赛事。开展以全民健身为主题的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壮大体育市场,拉动公众体育消费。

 三是提升服务业消费。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贴息、融资增信、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颐养公寓、月子中心、早教机构、家政服务等机构,推出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定制服务,延伸“一老一小”照护服务链条。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制度,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鼓励项目单位加大养老托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促消费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完善各类手续。对已开工项目,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本《政策措施》除有特殊规定的外,有效期至20231231日。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商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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