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久煜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02月16日回复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主要问题有,关于竞业限制,关于对赌协议,关于股权激励和股份支付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从江苏仅一离职后的银行流水,同时对其进行访谈确认,江苏仅一仅向其支付过 5 万元竞业限制补偿金(陈立个人银行流水中显示相关时间段现金存款 4.99 万元,未显示存款方),但未向其提供过竞业限制协议。 就陈立竞业限制义务相关情况,公司取得并查阅了陈立从江苏仅一离职后的社保缴纳记录、并查询了江苏仅一官网以及通过百度、必应等公开搜索引擎检索公开信息。同时,主办券商实地前往江苏仅一公司所在地进行调查,但未能与江苏仅一取得联系及确认。为此,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陈立对江苏仅一负有竞业限制义 务,并最大化分析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自陈立 2008 年 12 月从江苏仅一离职后的法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至 2010 年 11 月。
2021 年 8 月 15 日,陈立、顾杨凯、蒋晓平、钱军、朱素明、曹意、宁波昱 泽作为公司现有股东、公司与作为投资方的万鸿投资签订《关于常州久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了公司对万鸿投资所持股权负有回购义务,并约定了万鸿投资享有的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知情 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
公司报告期内对在宁波昱泽员工持股平台上实施的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按一次性确认计入发生当期,即于 2020 年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1,054.98 万元,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1,054.98 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仅影响公司 2020 年业绩,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影响。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