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5名,代表股份1,201,725,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7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175,90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3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25,819,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1%;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25,819,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1%。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王双海先生、王剑峰先生、邓彦斌先生;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监事有:卢新起先生、丁立斌先生。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张龙律师、李双艳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北建投国融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赞成25,415,21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7%;反对391,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4%;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25,415,21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7%;反对391,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4%;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张龙律师、李双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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