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一老一小”关系千万家庭,服务保障好“一老一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对于改善民生福祉、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扩大就业潜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0﹞60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成华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按照《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华府办﹝2021﹞2号)文件要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止”应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明确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优化生育政策,营造良好的婴幼儿照护社会环境;有利于补齐“幼有所育”服务短板,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扩大消费,不断增进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基本情况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通过紧紧围绕全区“1556”总体发展思路和“成于中优、华在文商”工作主题,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建立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规范管理体系,不断发展多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高质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指导体系、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5方面共18项具体内容,到2025年,新建居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每千人不低于10个托位、老城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每千人不低于8个托位。
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示范引领3部分,重点是从提高政治站位、解决部门协同、坚持解放思想和大胆探索等方面提出要求,探索并建立具体成华区特色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
四、协调情况
(一)征求意见情况
1、先后2次书面征求了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意见。
2、公众参与:已2022年3月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3、专家论证:已征求4名专家意见建议。
4、风险评估:律师事务所评估结论为低风险,在保障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可实施。
5、拟制了改政策,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常务会审议通过。2023年2月10日政策印发执行。
解读机关:成华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肖锐
联系电话:028-8439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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