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2〕40号)和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市(州)政府质量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川质强省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
二、主要目的
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加快建成“三市两地一枢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4个部分的内容。
(一)建立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市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工作配合。
二是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对县(区)人民政府进行考核,确定A、B、C、D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D级的,督促限期整改。
(二)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
明确了各县(区)政府和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通信发展办、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等22个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
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抓好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巴中市各县(区)政府和22个市级部门(单位)职责,制定了19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