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风小康签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津区政府”)签订《东风小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利用现有存量资产资源推动东风小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以下简称“本项目”)。

●风险提示

本项目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东风小康与江津区政府于2023年2月8日签订《东风小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项目合作协议》,江津区政府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并提供政策支持,东风小康利用现有资产资源升级东风小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项目,深入推进东风小康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共同助推江津区建设千亿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具体项目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程序。

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区行政中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江津区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2023年2月8日在重庆市签署本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乙方: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一) 项目名称

东风小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项目

(二) 合作目标

本次合作旨在充分发挥甲方的产业发展优势,以及乙方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研发、智能制造、现有存量资产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以乙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转型升级为契机,发挥乙方较强的产业升级示范效应和主机厂引领作用,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高效推进并进一步夯实公司战略布局,助推江津区建设千亿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三) 项目规模

预计乙方利用现有存量资产资源、技术对本项目总投入约32亿元,包括研发投入、生产线改造、市场推广及营销投入等。本项目实施周期10年。

(四) 合作形式

1、甲方指定国有平台公司收购乙方双福基地部分资产(不含设备和生产线),收购价格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乙方将收购资金用于公司产品研发等生产经营。

2、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片区(双福工业园)设立合资公司,负责产品、技术研发及营销服务。

(五) 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指定国有平台公司收购乙方资产,并如期支付收购价款及相关扶持资金。

(2)甲方支持和推动乙方在当地公务车领域的销售推广。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就本项目争取市区两级相关政策支持。

(4)甲方成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及工商等相关行政性审批手续,共同推进本项目。

2、 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牵头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之内,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片区(双福工业园)设立公司负责项目落地实施。

(2)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车型开发、年产值规模以及税务缴付等义务。

(3)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设立乙方子公司并完成相关资产移交及股权交割等程序。

(4)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收购价款及扶持资金。

(六)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并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江津区政府的战略合作系各自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助推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共同努力。借助江津区政府的支持,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根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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