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0部门《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2〕67号)精神,结合广安发展基础、产业现状,推动全市积极有序承接制造业转移,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经济合作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照细化中省文件要求,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11月,形成《实施方案》初稿。2023年1月6日至10日,分别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月17日,完成送审程序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3大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阐述重点承接转移引进的产业和企业特点,以及到2027年承接制造业转移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一是有序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围绕积极承接绿色低碳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优质企业和关联产业5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利用重要平台承接转移。围绕做强国家级广安经开区、做大川渝重大合作平台、做优东西部协作平台、做亮本地区域平台等4方面,利用现有平台基础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三是优化承接转移合作模式。围绕协同成渝共兴产业、大力促进国际合作、融合发展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产业承接服务等4方面,积极创新承接产业转移的合作模式,更加高质高效承接产业。
(三)工作保障。从强化统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要素保障等3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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