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仍需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中金公司原委派刘之阳先生、方磊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刘之阳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离职,现委派王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方磊先生、王昭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之阳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

王昭先生简历

王昭先生,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王昭先生先后负责或参与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IPO项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发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海财务吸收合并中远财务项目、海航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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