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一、 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现向社会公布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目的

编制《报告》是落实《条例》要求,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也有利于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形成常态化社会监督体系。

三、范围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30条(含政策文件10条,政策解读10条,规划计划3条,会议解读38条,建议提案办理17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布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1条,财政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人事信息1条,政府开放月活动4条,信息公开组织保障15条)。

重点解读了群众关切的汽车家电促消费活动信息6条,并按时对局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进行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为自然人申请,通过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邮寄方式进行了答复,收件数量与2021年度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

四是重点加强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

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并派员参加省商务厅和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明确局办公室为局政务公开责任科室,将各项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由办公室协调科室及时公开,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剖析,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定期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

五、关键词诠释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宗磊  联系电话:0635-21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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