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2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为切实做好《工作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22〕30号)和领导批示要求,着手开展工作意见的起草工作

二、制定过程

市政府严格按照省上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起草了《工作意见初稿,并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领导审核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包括个部分二十四小节。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加强道路运输、公路超限超载、水上交通和铁路沿线公路水路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第三部分为强化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第四部分为提升普通公路营运水平和水运设施提质增效;第五部分为突出重点时段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整改销号,完善隐患问题举报制度;部分为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部分为认真落实组织和资金保障,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贯彻落实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三管三必须”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履职尽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工作意见》的宣贯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夯实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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