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29 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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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 10000 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 10%、最高 1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
通知指出,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继续按照 50% 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非居民用户 2023 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通知指出,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2023 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照 0.5% 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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