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持支队全面工作,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负责;
2、带领全队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
3、抓好队伍思想、组织建设和行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4、抓好业务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5、提出各项工作计划及工作发展规划方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成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6、定期组织召开支队办公会议,支队全体人员会议和支队案件审理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支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7、负责上级交办或者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以及投诉、举报等特殊案件的批办工作;
8、协调各方面工作关系,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9、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支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支队长负责,协助支队长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农业方面法律、法规;
3、做好分管大队工作人员的政策教育、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队伍建设和行风廉政建设;
4、根据分工范围,提出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监察督促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保证工作质量;
5、树立全局观念,加强互相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工作到位不越位;
6、及时总结分管工作情况,定期向支队长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7、完成支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支队行政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的工作;
2、负责支队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及公文处理与管理、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公章管理等工作;
3、负责办理支队干部人事工作,协调财务管理和支队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
4、负责公务接待安排、重要会议筹备、信访维稳接访等工作;
5、负责执法车辆的管理、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6、值守举报电话,受理来信来访;
7、完成支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1、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初级农产品方面的执法监管,以及农产品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
2、负责对区(市)农业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3、协调处理跨区(市)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
4、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
5、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
6、完成支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1、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兽药、种畜禽、饲料(饲料添加剂)方面的执法监管,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2、负责对区(市)畜牧业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3、协调处理跨区(市)的畜牧业领域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
4、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
5、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
6、完成支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1、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农用机械和渔业方面的执法监管;
2、负责对区(市)农业机械和渔业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3、协调处理跨区(市)的农业机械和渔业领域违法案件,负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
4、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
5、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
6、完成支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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