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收入怎么分?被狗咬伤怎么赔?昨日内江这场对话答复了——

1月12日由内江市委网信办主办的第63期“甜城连心桥·网络社区对话”上线主题为“网聚甜城|普法我们在行动”上线单位为市司法局。

据现场嘉宾介绍,内江市“八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内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大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活动中,嘉宾一一回答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以下为对话摘登。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因此,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

问:老人去世了,生前先后立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其中还有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答: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就算其中有一份是经公证过的遗嘱,只要它不是最后订立的遗嘱,就不能以它为准,而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问:有个小孩摔倒在马路中央,因车流量比较大,把他抱了起来,不小心擦伤了小孩膝盖,我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不用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被称为“好人条款”,其规定了救助人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时,即使不小心导致受助人受伤,救助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免除了人民做好事的后顾之忧。因此,您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救助了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车碾压的小孩,属于好人好事,即使不小心导致小孩膝盖擦伤,您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问: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了,业主愿意进行赔偿,物业是否也应当承担责任?

答:如果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责任,比如小区业主已经向物业反映过这个问题,物业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个时候物业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问: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应该怎么做? 

答:《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在录音录像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者在场见证,同时他们被有效记录了名字或者肖像,以及录音录像的具体时间,这样的遗嘱即有效。

问:小区公共电梯内张贴了大量广告,这笔广告宣传收入属于谁? 

答: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侵害业主权利问题比较普遍,诸如广告收入、车位租金等收入,多数是物业公司在管理和收取收益,事先并没有征询过业主意见,事后也没有向业主公开收益账目。作为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和分配收益,如其拒绝,可至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问:想要获取免费法律咨询,除了到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咨询,还有其他的便捷方式吗? 

答:如果不方便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现场咨询,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进行电话咨询,有专人24小时在线接听解答法律咨询。

问:我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我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答:这种情况原则上是无法向对方请求赔偿的。《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具体而言,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问:我现在住的房子买了有25年了,我听说住宅只有70年使用权,那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无须担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的。《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问:被一条被遗弃的宠物狗咬伤,现在找到了宠物狗的主人,对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答:对方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问:小孩只有10岁,他一个人在老家住校读书,我们家的其他人均因为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照顾,请问可以委托其他人来照顾他吗? 

答: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民法典》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问:13岁的孩子用家长手机看直播的时候私自给主播打赏2万元,两天后才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答: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