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关于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一、 政策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广泛征集、筛选、论证,确定了8个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经研究决定,将这些事项列入我市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决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

《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0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重要举措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立的决策事项范围,市司法局向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征集了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严格筛选论证,初步形成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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