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省的重大战略使命。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对国发〔2022〕18号文的分工落实方案(鲁政办字〔2022〕128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制定《意见》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意见》逐句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广泛征求了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完成部门会签达成一致。
二、决策依据
决策依据主要为: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28号)
三、主要内容
采取“正文+附件”形式,既从总体把握上明确要求、健全机制,又从具体任务上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正文明确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见》印发实施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提升《意见》推进实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对照分工负责的重点任务,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行动计划,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三是强化政策措施配套。加强对上汇报衔接,争取省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意见》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市级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领域配套政策。四是加强督导评估考核。将《意见》落实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任务实施进展跟踪。五是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大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形成全社会全力支持和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按照“应分尽分、压实压紧”的原则,将《意见》中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逐句逐项分解,共93项,一一明确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确保每项工作主体明确、落地落实。
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烟政办字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y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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