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参与投资中科洁净能源和低碳发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经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中科开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发起设立中科洁净能源和低碳发展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

管理层会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基金管理公司——中科开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管理公司”)设立及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中科洁净能源及低碳发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洁净一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5,500万元和4,500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的《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中科洁净能源和低碳发展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中科开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终止发起设立中科洁净能源和低碳发展科技投资基金的议案》。

二、终止参与投资的原因

公司原拟通过参与投资中科洁净一期基金,提高公司园区开发和产业布局水平,深化绿色公用的技术能力,助力国家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形势和政策等因素影响,管理公司一直未能设立。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经审慎考虑及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参与投资管理公司并终止发起设立中科洁净一期基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公司及中科洁净一期基金均未设立。本次终止参与投资管理公司并终止发起设立中科洁净一期基金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加快产业投资步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助力。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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