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意见》突出了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的重大决策,以更强力度、更大深度、更宽广度明确了“十四五”及2035年全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线图、任务书。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和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依然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意见》精神,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谱写美丽中国的四川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指标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线,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九大战役”,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美丽四川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幅度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控制在29.5μg/m3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7.5%,重污染天气、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共从六个方面,制定了31项具体任务。

一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包括有序开展碳达峰行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践行绿色低碳简约生活方式等6项任务。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包括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问题等4项任务。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包括打好重点流域限期达标攻坚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平等6项任务。

四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包括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土壤污染整治攻坚战、强化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深入推进地下水协同防治等4项任务。

五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包括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等5项任务。

六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包括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效能、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等6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减污降碳制度机制,完善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措施。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统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宣传工作,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一线执法力量,提升县(市、区)、乡镇等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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