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烟台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烟台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我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了《烟台开放大学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及过程
        2022年2月19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教民字〔2022〕1号),要求各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印发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近日,市教育局在征求山东开放大学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形成了《方案》,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以4部门名义联合印发。
        二、 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建设完善我市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通过改革和优化办学体制机制打造我市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灵活教育和对外合作平台,将烟台开放大学建成“创新服务、特色鲜明、全省一流”的高水平开放大学,为建设我市技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要重点推动八项任务,分别是:明确性质定位;完善办学体系;拓展办学范围;建成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学分银行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方案》要求,建立开放大学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开放大学建设相关问题,督促检查有关任务进展。各区(市)要将开放大学建设纳入本区域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到2025年,形成以市开放大学为龙头,区(市)开放大学为骨干,覆盖全市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三、主要特点和创新之处
        《方案》立足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促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出发点,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烟台特色的新型高等学校,进一步完善烟台教育的办学体系。
        (一)明确了开放大学的发展定位。开放大学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开放大学的指导与管理。市开放大学、区(市)开放大学以 “互联网+”为特征,以体系办学为载体,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实际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乡村振兴等各类社会教育和技能培训,服务区域全民终身学习。
        (二)明确了办学体系运行机制和建设原则。《方案》明确,各区(市)根据实际,以中职学校为基础,整合当地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资源建设区(市)开放大学。区(市)开放大学按照“政府主导、一县一案”的原则,成熟一个挂牌一个,于2024年年底前全部建成。《方案》着眼开放大学事业发展长远,具有可操作性。
        (三)明确了开放大学办学范围。《方案》提出,支持烟台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各区(市)开放大学可参照省、市做法,建设“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学院(学校)”,并向基层延伸建立学习网点,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乡村振兴办学服务体系。
        (四)明确了开放大学体系师资队伍建设要求。《方案》提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体系办学优势,建立柔性人才引进和用人机制,建设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人才队伍;加强办学体系师资队伍一体化培训管理,共同开展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支持服务等工作,服务烟台区域经济发展。
        解读部门:烟台市教育局,咨询方式:0535-210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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