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中国三江化工(02198.HK)公告,于2023年1月1日,嘉化能源化工公司分别与三江新材料(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兴兴(公司间接持有87%股权的附属公司)订立能源管理协议I及能源管理协议II。
嘉化能源化工公司已同意将三江新材料及兴兴的循环泵驱动马达动力来源改装,而三江新材料及兴兴则已同意向嘉化能源化工公司支付节能成本,年度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及人民币500万元(按协定的溢利分摊基准),期限自能源管理协议I及能源管理协议II签署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于中国生产及供应环氧乙烷(「环氧乙烷」)、乙二醇(「乙二醇」)、聚丙烯(「聚丙烯」)、甲基叔丁基醚及表面活性剂,并提供相关加工服务。
订立能源管理协议将有助集团扩大集团与嘉化能源化工公司的业务关系,进一步为各订约方带来协同效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能源管理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且符合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能源管理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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