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熊永祥等13名同志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决定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熊永祥等13名同志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的决定

内府发〔202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或不法侵害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用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谱写了一曲曲荡气回肠的英雄赞歌。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熊永祥等13名同志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英雄壮举,学习他们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贫、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好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名单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内江市“见义勇为勇士”名单

一、见义勇为个人(7名)

熊永祥  东兴区永福镇新庙子村5组村民

张  宽  东兴区田家镇赵家坝社区村民

刘兴成  隆昌市石碾镇石碾社区居民

王  勇  隆昌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辜  浩  威远县公安局向义派出所辅警

胡洪平  威远县龙会镇尹家村13组村民

王乃谦  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园艺村8组村民

二、见义勇为群体2个

(一)刘强等3人见义勇为群体

刘  强  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队员

汪开才  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队员

周爱国  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管队员

(二)杨富成等3人见义勇为群体

杨富成  内江经开区圣江路537号1栋居民

高尚贵  内江经开区壕子口路673号2栋居民

孙传海  内江经开区壕子口路1032号1栋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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